打开已有工程
若已经存在工程文件,需打开工程并对其进行编辑处理,可通过本功能,将工程文件添加到工程列表。
点击【打开已有工程】,选择工程打开,其中若通过web远程访问,可选择本地的工程导入,点击确认后将工程上传服务器默认路径下,完成工程的添加;
打开已有工程时,若工程列表中已存在该工程时将提示,您可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:
处理方式 | 效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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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新工程记录添加 | 新打开的工程文件将创建为新的工程文件,列表中原工程文件将保留 |
替换(保留原工程运行数据) | 用新打开的工程文件替换已经存在工程列表的工程,并且保留原有工程的运行数据 |
替换(清除原工程运行数据) | 用新打开的工程文件替换已经存在工程列表的工程,并且清除原有工程的运行数据 |
打开工程后,若工程文件所属产品版本低于当前使用的产品版本,需要升级后才能使用。若选择保留原低版本工程文件,将自动为您备份工程文件,便于回退工程版本。
注:2.0.3之前的工程文件升级到2.0.3时,变量点无法下发,数据管理、报警数据表无法归档,建议手动导出,使用新模版修改后导入使用,或者使用相应版本产品处理。